4.加强舆论宣传,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打造“信用滁州”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对社会公众金融安全知识和金融(投资)风险的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
(三)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
1.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积极吸纳社会资本,逐步建立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同时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努力在全市构建“产权清晰、优势互补、上下联动、有分有合”、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加快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统一、高效、可靠的登记机构,为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支持。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运行环境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
滁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职能,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市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人民银行要牵头做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经常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建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业绩考核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滁州市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