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分解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及组建市直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有效解决投资制约,推进跨越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市直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继续分解招商引资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商引资任务
1、按照《中共阜阳市委关于制定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招商引资五年累计突破500亿元,力争达到600亿元。为完成这一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2006年分解落实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比2005年增加50%。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为引进市外境内资金64.4亿元,其中,市直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的任务为6.9亿元,每个小分队的任务为1000万元。利用境外资金5270万美元,其中市直部门任务为770万美元,以口为单位进行分解。
2、从2007年起,每年分解落实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在上一年的基数上递增30%。
3、市直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引资任务和部门引资任务合并下达,分别考核。引进境外资金以口为单位进行考核。小分队完成年度任务超额部分,可作为部门引资任务。市直部门原引资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不能作为小分队完成的任务。
二、组建市直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
1、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不少于党政群机关现有编制人员总数10%的要求,组建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
2、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人选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选拔相结合,有从事经济工作经历或有招商引资资源者优先。县处级和科级后备干部要积极报名参加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勇于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锻炼成长,施展才华。
3、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一般由2―3人组成。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的负责人。各部门必须在2006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小分队组建工作,并将分管负责人、小分队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招商办备案。小分队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报市招商办备案。
4、2006年春节前,由市招商办负责对市直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