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2006〕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量,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廉洁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要把电子政务建设特别是网站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按照《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6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5〕43号)的规定要求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本单位网站的建设,要加强网站信息的更新,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可读性和有用性。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确定技术人员担任网络管理员,由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负责将本单位必须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办报送。同时,鼓励广大公务员、新闻界和社会团体提供信息,丰富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目标制定、建设协调和督促工作。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采编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市政府网站运行状况实施监测评比。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报送本单位相关信息,按照“公开是一般,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报送信息,凡是非涉密的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同时,应建立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建立自编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自编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政府网站要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三、加快各单位网站的建设与完善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信息来源。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快建设和完善本单位的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已建网站的单位要及时更新内容、不断完善功能,未建网站的单位应尽快建设。各级各部门网站建设要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技术上的衔接,争取做到实时上传更新。市信息办要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网站的建设指导和相关技术支持,加快阜阳市内外网网络平台建设,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网络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