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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4.加强体育传统学校建设与管理。要根据“一条龙”的培养训练体系对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重新布局,要有层次、有对口、相衔接。要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推动学校体育、吸引学生参与锻炼、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发现和输送体育特长生方面的作用。要多种形式地开展班、校之间的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搞好普及扩大初级训练层次的训练面,推动学校体育的广泛开展。
  5.加强中、小学招收体育特长生的管理。省、市示范中学体育特色学校(班),体育项目传统学校,招生计划不少于5%的比例用于招收体育特长生。放宽优秀体育特长生进入各级体育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入学、转学条件。制定招生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发展培养前途的体育特长生进入省、市重点示范学校就读。
  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相对灵活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办法,为学生运动员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要确保体育特长生能坚持系统的体育训练,防止出现“轻体重文”的现象。
  6.加强对全市武术馆校的整顿和管理工作。我市现有武术馆学校42所。要严格、规范武术学校审批手续。对申办的武术学校必须经过体育、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考核后命名,坚决取缔无证办学的武术馆校。对现有的武术馆校要进行严格评估,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评,如再达不到考核标准,取缔办学资格。
  7.重视阜阳体育运动学校的发展。阜阳体育运动学校创办几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次受到省、国家有关部门表彰。但这种由体育局主管“独家经营”运作方式已突显弊端,制约了学校进一步发展,应将其纳入“体教结合”工作的大盘子,真正成为“体教结合”工作的主角,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主渠道的作用。建立优秀运动员选拔制度,确保体校招生质量,以便组建我市高水平的运动队。
  四、完善青少年竞赛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类青少年竞赛的杠杆作用
  积极建立有利于发展人才、培养人才,适应我市青少年训练竞赛实际的竞赛管理制度。在“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享”的原则下,教育、体育部门共同联办市综合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和各类单项比赛,积极建立我市新的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制度。
  健全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体教结合”的投入力度,为“体教结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班)要保证投入一定比例的体育经费。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内,予以妥善安排。市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体育和教育部门的经费投入要合理配置,加强薄弱环节。鼓励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体教结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营造“体教结合”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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