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市直机关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常抓不懈。针对当前市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6年分四个阶段进行集中治理。
(一)暗访阶段(2006年3月)
由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市电视台不定期到市直各单位进行暗访,找准市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作专题录像片播放,组织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观看,并督促有问题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二)动员教育阶段(2006年4月)
1、市委、市政府召开市直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动员会,部署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工作。
2、市直各单位成立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报市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
3、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宣传活动,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动员教育。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5―10月)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是能够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切实解决受理和审批“两头办理”的问题。(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行政审批机关配合)
3、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保证。市直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内部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涉企检查报批、延时服务、AB岗工作、效能考评、勤廉公示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10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各单位要将制定内部工作制度的情况报市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