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市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市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市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阜发[2005]8号),扎实推进市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取得实效,现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主题,按照依法、高效、廉洁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政务公开为重点,机制创新为动力,绩效考评为关键,效能监察为手段,群众满意为目标,改进政府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阜阳奋力崛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以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和现象得到有效纠正;二是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中梗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及投资者满意度明显上升;四是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提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明显减少;五是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有明显进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顺利实施。
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阜单位、公共服务单位(以下统称市直机关)均要参加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