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阜政办传〔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阜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春夏之交防病卫生工作,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在全国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到来之际,在全市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和除害防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当前正值春夏之交,是呼吸道、消化道传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防病“爱国卫生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围绕当前爱国卫生工作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病卫生知识,特别要把防控人禽流感以及防控春夏之交呼吸道、消化道传染性疾病知识作为宣传重点,教育和引导群众摒弃陋习和不良卫生习惯,增强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城区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单位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动员单位和家庭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垃圾杂物,教育市民不乱扔乱倒垃圾,自觉维护街容院貌;城区及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地要抓好沟河塘净化工程,集中清理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对直接排污进入沟河塘的公厕、户厕、洗车点、浴池、屠宰点等进行改造或取缔;利用春季灭害防病的有利时机,统一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对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孳生场所进行清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大力气整治村容村貌。组织广大群众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沟边塘沿的垃圾污物,清扫畜栏禽舍,引导群众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继续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密切合作,抓好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爱国卫生月”活动计划和实施步骤,在当地爱卫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爱国卫生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卫生、疾病预防、工商、城建、农委、交通、教育、药监、广电、市容、环保、环卫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饮食摊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和居民区等卫生检查,加强公共卫生环境整治和管理,建立爱国卫生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新闻单位要对各地各部门“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级爱卫会要加强指导与督查,促进活动的开展和落实。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地方或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环境脏乱差的地方或单位,予以曝光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