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单位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阜政办〔2006〕30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确,切实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现就市直单位审批项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重要性的再认识
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示行政服务效率、工作绩效,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市委书记胡连松、代市长孙云飞分别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全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上再次强调,以机关效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对此,各单位要认真领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联系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落实审批项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整改任务,以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新成效,推进全市机关工作全面提速增效。
二、明确任务,坚决打好项目进驻、强化效能的攻坚战
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市直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名单及进驻和整改任务附后)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迅速研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及工作运行方案。一要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审批职能的要求,从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从强配备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原则上应由副科级以上人员担任,并长期坚守窗口岗位,全权代表审批单位行使职权。二要对照存在问题迅速落实项目整改任务,做到应进必进,并且向窗口首席代表授权现场办结;对确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集体研究、转报上级的项目也要以最短的时限、最少的环节、最高的效率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程,实行受理、发证环节进中心,确保审批效能明显提高。三要统一刻制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作为窗口行政许可(审批)专用,以确保窗口审批服务功能完备。
三、严明纪律,务必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30日前完成进驻和整改任务。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担负起综合服务、协调督查的职能,强化管理,出台措施,提高效能;市招商办进驻中心并设立服务窗口,担负起招商项目牵头服务的责任,要抓紧出台《阜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暂行办法》,以畅通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要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及时上报市直单位审批项目进驻和整改进度。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