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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5、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农业试点工作,大力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工程。增加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经费,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科技入户等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建设,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促进传统农业转化升级。推广优质农作物品种和综合配套生产技术,健全小麦、大豆等良种繁育体系,提高农作物单产与品质。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富民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继续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经营性农技推广组织。
  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真正实现生活宽裕
  6、突出发展畜牧业。推进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饲养、综合防疫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引导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养殖生产方式的转变。每年从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切出不少于1/3的部分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和适度规模饲养场。完善动物防疫体系,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县、乡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解决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补贴,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
  7、做强劳务经济。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把劳务经济培育成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村四级劳务输出服务组织网络和与发达地区就业服务机构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兴办劳务服务组织。加强与输入地劳动、执法等部门联系,依法处理劳务纠纷,在阜阳籍民工较为集中的城市,逐步建立综合服务机构,有效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大“阳光工程”投入力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建立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打造阜阳劳务技能品牌和形象品牌,把我市建成面向全国重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和供应基地。到2010年,全市新增外出务工劳动力50万人,其中技能型劳动力占70%以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扫除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障碍。注重发挥能人效应,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8、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激活县域经济活力。大力实施东向发展战略,提高县域经济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吸纳就业的能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县域农业经济,加快建立与东部地区农产品产销协调长效机制。加快颍河工业经济增长带建设,提升产业层次,培育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废止限制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激发来自农民、植根农村的发展原动力。坚持中心城市带动、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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