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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转发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3.开通银行卡缴付各类公用事业费用业务和政府采购的定点维修站、加油站等单位受理银行卡业务。自12月1日起,在市政府各直属机关试行市内定点维修站、加油站因公消费报销时出具刷卡凭条的办法。

  4.解决农民工用卡问题。一是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调查全市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在各金融机构的配合下,推行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由银联商务阜阳业务部加大对经济活跃乡镇银行卡刷卡机具的投入,改变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三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业务人员宣传银行卡办理取款、查询交易等业务的优势,逐步将用卡意识灌输给广大农民,最终推动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的发展。

  5.由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牵头,在总结建设银行阜阳市分行公交IC卡经验的基础上,尝试银行卡与医疗、电费等IC卡的结合,推动我市银行IC卡的发展。

  6.由市商务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单位联合发文,银联商务阜阳业务部配合,引导全市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及市内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尽早开通银行卡刷卡业务。

  7.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办、市工商局牵头,银联商务阜阳业务部配合,在浙江商贸城、清河路、颍州路、皖西北商贸城建设四条刷卡无障碍街区;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在阜南、太和、颍上、界首、临泉,分别选取5家较大型商户推广银联卡刷卡业务。

  8.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银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阜阳实际,研究制定阜阳市银行卡特约商户费率标准,经阜阳三分之二以上发卡(收单)机构同意后,作为行业标准共同遵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9.各发卡及收单机构对照行业标准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在10月底前将所有商户名单、自查自纠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11月5日至25日期间,由市人民银行牵头,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成员,对各收单机构商户类型设置、实际手续费收取标准等情况进行普查,并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银行卡各类终端机具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行业费率标准、不符合联网联合规范、超期服役、老化落后的机具坚决予以淘汰。

  10.设立阜阳市银行卡产业监督电话,由市人民银行牵头,联合银监分局、外管局、公安局等共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违反扣率签订商户协议、拒绝受理他行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以开展促销活动为借口,阻挠本行银行卡在其他“银联”机具上使用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同时,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及中国银联商户“黑名单”系统,对黑中介、违规套现涉及金融诈骗的,及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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