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转发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政办〔200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商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阜阳银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阜阳市分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市商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阜阳银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阜阳分局 2006年11月)
为加快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和《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形成全面促进我市经济和金融发展,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并以此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银行卡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加强对持卡人权益的保护,本着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的宗旨,进一步规范银行卡产业发展。在政府推动下,协调合作,分步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用卡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人民银行牵头,各发卡金融机构、中国银联、特约商户收单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参与的服务功能齐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和银行卡发卡市场,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所有商户、机具跨行交易成功率提高到96%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提高到60%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提高到25%以上。全市各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10%以上,全市人均持卡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