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建立工业突破良性机制。要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动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坚持“引进吸纳”和“培育孵化”并重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联合,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促进科研成果向我市企业的转化。二是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名牌商标,对已获得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对名牌产品、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在信贷、技改、科技、财政贴息、利用国债资金和外资等方面给予扶持,优先纳入计划予以保证。
三、鼓励政策和激励措施
1、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县市区(包括阜阳经济开发区)先进奖。凡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幅超过25%,且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的,奖励前3名每个单位50万元,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奖15%。
2、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企业贡献奖。凡首次年销售收入超过一定规模、年增幅达到30%以上,全年实现达标排放、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且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超过1亿元的奖励5万元,超过5亿元的奖励10万元,超过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超过20亿元的奖励50万元,其中奖励企业法人代表30%。
3、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服务贡献奖。凡对工业企业新增信贷规模(含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增幅超过30%以上的市级金融机构,每年奖励20万元,其中奖励金融机构法人代表10万元。凡为工业企业改制发展、新产品开发、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市直单位,并经评比获得前5名的,奖励每个单位10万元。
4、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创新奖。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的研究中心,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的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境内外知名企业来阜建研发中心的,研发中心建成使用后,给予企业法人代表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名牌产品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新产品证书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工业企业,每项分别给予工业企业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