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重大山林纠纷的应急处置。
3.及时向纠纷现场派出现场处置组,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小组。
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领导的指示。
(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部与应急处置现场的沟通联络,传达省市领导和市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做好情况上报、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为市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3.负责重大山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4.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1.现场指挥小组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山林纠纷时,市指挥部派出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由市指挥部指派,具体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工作。
发生较大山林纠纷时,由事发地县级重大山林纠纷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
(1)及时掌握并向本级指挥部报告重大山林纠纷发展情况,拟定应急处置行动方案,执行本级指挥部决策,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纠纷双方人员疏散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3)迅速组织救治伤员。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调查工作。
(5)事后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及评估工作。
2.现场处置组
现场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治安维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纠纷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专家及机动组,各组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副指挥长兼任组长,市林业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政法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信息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传达现场指挥小组指示,报告应急处置信息,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武警金华市支队、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撤离、道路疏通等,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指挥、施救车辆等工作车辆的行车畅通。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人任组长,各卫生系统医疗单位为成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4)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任组长,市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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