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隐患存在重点区域:全市部分城市(城镇)。
4、整改治理目标:经过整治,促使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城市及重点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非法运输、充装、倒罐、私自改装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因城市燃气而引发的事故明显下降。
5、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督办单位:市建设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交通局等。
附件2:
全市第三批工矿及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
一、婺城区(1家):
1、金华市新立化剂厂
(1)事故隐患:该公司氰化纳(剧毒品)和乙醇(易燃品)使用量较大,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起环境污染和中毒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二、金东区(3家):
1、金华市鼎鼎帽业服饰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三楼生产车间人员、设备密集,物品堆放拥挤,现场管理混乱,消防通道不畅。
(2)隐患影响程度:属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2、金东区东宝石灰石矿
(1)事故隐患:该矿宕面过高,未分台阶开采。
(2)隐患影响程度:属矿山安全隐患,易引发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3、金华凌龙化工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大量使用黄磷、硫磺等原料(易燃易爆品),生产车间与锅炉房安全距离不足。
(2)隐患影响程度:属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三、市经济开发区(1家):
1、金华市联球模具中心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租赁企业闲置厂房后擅自分隔,随意封闭安全通道;厂房内灭火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电线私拉乱接,内部管理混乱,存在“三合一”问题。
(2)隐患影响程度:属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和触电等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