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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四、改革职业院校用人制度,加快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教师队伍
  13. 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深化公办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14. 按编制实行经费总额包干。人事、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职业学校现有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核定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根据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学历教育在校学生数和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对学校实行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等内容,可一包三年,也可一年一包。实行经费包干后,除政策性调资给予增加外,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学校自主使用包干经费。
  15. 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市、县政府每年要根据职业学校的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招考指标,及时补充专业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可以从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中招考、聘用,开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选聘到职业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解决实习指导教师匮乏的问题。
  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鼓励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和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到“十一五”末,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0%以上,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占50%以上,其他职业学校占30%以上。
  五、加快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转变,积极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速度和质量
  16. 转变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职业(技工)学校办学要从数量规模型逐步转变到质量效益型,打破传统的关门办学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改革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课堂和车间相结合。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
  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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