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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二、加快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
  4. 加快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努力办好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规模,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凤阳师范学校继续做好升专科创建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府加强统筹,采取土地、资源置换的办法,整合现有资源,创建1-2所高级技工学校和1所技师学院。
  5. 建设一批重点(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高、明光职高、天长职教中心、滁州卫校在国家级重点学校基础上努力进入一流学校建设的行列,来安职业高中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天长工商职高、全椒一职高、定远县职教中心、市二职高、凤阳职教中心、凤阳技工学校等建成省级示范职业(技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争创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其他职业(技工)学校努力建成具有专业优势的特色学校。
  6. 建设一批重点和特色专业。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办好汽车应用与维修、电子应用、机械加工制造、家政服务等市场急需的人才紧缺型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国家级重点学校要建设好2个以上省、部级重点专业;省级示范学校要建设好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业;其他职业学校也要建设好自己的特色专业。
  7. 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实训基地和设备的经费投入,理工类学校的实习实训设备资产达到生均3000元以上,切实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国家级重点学校要建好2个以上省、部级重点实训基地;省级示范学校要建好2个以上省级重点实训基地,每个专业都要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倡学校自建与校企共建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法建设实训基地。
  市政府统一筹建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共用实训基地,并发挥企业孵化器的功能。
  三、改革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
  8. 多渠道筹措职教经费。各级财政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市财政将逐年增加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县级财政要安排相应专项职教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要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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