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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这次专项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市医药产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推动医药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的产品开发,创造名牌等工作。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建立长效的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管理机制,使我市的医药产业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壮大。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06年9月-2007年7月底,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实施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定药品使用环节的实施方案,市工商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实施方案,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报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6月)。在全市药品、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和各医疗机构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围绕本单位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提交书面自查整改报告。2007年1月底前完成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2月起,在研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确定“回头看”的重点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重点单位进行再检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07年7月上旬将工作总结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和评估,并将全市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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