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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要完善档案接收工作标准,依法将到期的档案及时接收进馆,特别是要确保机构改革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撤并单位的档案及时接收和安全保管。做好本地区重大活动、著名人物、名优产品等方面形成的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馆藏档案的抢救工作,重点对我市综合档案馆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抢救,使之得到永久保存。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分批推进,建立国家档案资源集中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的新模式。新建政务新区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机关文件中心。
  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建设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全文、多媒体等档案基础数据库。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00%实行计算机专业化管理,每年新增文件级机读目录分别不少于10万条、5万条。市级和70%的县级档案局馆建成内部局域网,有条件的按规定接入党政网,并通过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省档案馆互联互通。市级和80%以上的县级档案局馆要建成并开通档案网站,提供多项在线和远程服务,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社会共享。
  4. 加强监督指导,抓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加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将机关档案工作纳入机关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应归档文件的控制,确保归档文件系统、完整、规范和安全;机关档案信息化与机关信息化建设同步,加强对电子文件的控制、管理和归档。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为机关工作服务的能力,力争建成100个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市、县直机关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普及率达到100%,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合格率达95%以上。
  5. 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档案工作领域
  各级档案部门要主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管理机构,积极倡导城乡居民建立家庭档案,鼓励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实现乡镇、村全部建档,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档案工作。探索和改进乡镇档案管理体制、社区档案信息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建立和规范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档案工作,为“全民创业行动”服务。
  (四) 保障措施
  1.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工作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把发展作为档案事业的第一要务,在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 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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