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等部门
(十七)建设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
1、建设一批节能示范工程。建成一批节能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全民节能意识明显提高。围绕国家公布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研究提出我市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突出抓好医药、化工、建材、造纸、印染、食品等重点耗能行业,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系统改造。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用电大户系统节电节能改造、政府机关和公共场所节电为重点,推动全社会节电节能工作。执行国家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能效标识,鼓励使用节能型家用电器,推广使用节能灯等绿色照明产品。至2010年底,累计推广节能灯具60万只(套);实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在城市新增太阳能热水器38万平方米,农村新增20万平方米;全市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38%(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59%(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主要耗能产品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
责任单位:市经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农业局、旅游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
2、建设一批节水示范工程。围绕城市节水、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建设一批节水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水工作,逐步推行节水技术,显著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研究制定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和工程技术措施,建立一套节约用水的机制。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2010年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5%。建设公共建筑、生活小区和住宅的节水、中水回用设施。结合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以改造灌区骨干渠道,建设防渗防漏工程,推广喷、微喷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排灌泵站装置效率达到55%以上。开展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雨水积蓄利用工程建设。加大高耗水企业和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至2010年全市规模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达到70%;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经委、建设局、农业局等部门
3、建设一批节地示范工程。建设一批节地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地工作,建设用地利用率、耕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闲置土地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明显减少。严格执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结构性调整,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从建设用地供应、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着手,有效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开发利用黄土丘陵资源,清理闲置宅基地,开展农村宅基地复垦,整治废弃矿山和道路,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深化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有计划强制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窑。积极鼓励零技改用地和厂房加层,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和标准厂房集中,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至2010年每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率年均提高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