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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传播设施,把“共享工程”与数字电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政务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基层文化载体相连接,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文化信息网络,为农民群众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
  (六)强化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发挥现有无线转播台站的作用,利用无线、有线和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力争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频道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报刊、电台、电视台对反映农村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要给予重点支持。
  (七)发展农村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抓好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挖掘、整理和传承,建立市、县(市、区)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和“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评选活动。
  三、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
  (一)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快现有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等文化经营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及民间剧团发展,大力培育农村新兴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农村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建设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容丰富、健康规范的文化市场。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网吧、电影、音像、出版物及印刷等文化活动与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各类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对农村各类文化设施等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共享、科学利用,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同时创造条件向农民群众开放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设施,整合现有文化演出等各类文化活动向农村倾斜,逐步改变农村文化资源不足的局面。
  四、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积极组织实施文化活动在村镇、文化展览在村镇、文化讲座在村镇、读书活动在村镇“四在”活动和群文辅导进村镇、电影放映进村镇、专业文艺演出进村镇、图书馆服务进村镇“四进”活动,提高农民参与程度,用先进的文化活动充实农民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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