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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奖市体育局和表彰市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及教练员的决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奖市体育局和表彰市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及教练员的决定
(金政发〔2006〕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第十三届省运会上,金华体育代表团上下一心,奋力拼搏,夺得64.5枚金牌、49枚银牌、75.5枚铜牌,团体总分2179分,金牌超出上届26枚,总分超出上届642分,实现了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双双超上届的好成绩,并有1人打破省最高纪录,有5人7次打破省年龄组纪录,金华市体育代表团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荣誉称号,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同时,市体育局被授予“全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2002-2005年度浙江省竞技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表彰市体育局和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及教练员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市政府决定:
  一、给予市体育局嘉奖一次。
  二、给予教练员孙玉霞记二等功一次。
  三、授予金东区政府、浦江县政府、武义县政府和义乌市政府为“金华市参加第十三届省运会突出贡献单位”。
  四、授予伍金华、斯顶天、杨国君等3名教练员为“金华市参加第十三届省运会突出贡献教练员”。
  五、授予市田径队、拳击队、举重队、女子篮球队、女子足球队、无线电测向队等6支优秀运动队为“勇攀高峰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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