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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6〕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1号)精神,结合金华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事关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对于防灾减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市天气、气候复杂多变,暴雨、台风、大雪、寒潮、干旱、强对流等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4%,同时也给我市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带来严重影响。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迅速,气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还存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不健全、气象预报预测能力亟待提高、气象灾害应急服务水平相对滞后、气象科技支撑较为薄弱等突出问题,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气象服务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关心、重视和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平安金华”建设的目标,按照实施“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战略和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的要求,全面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大力提升气象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预警对社会安全的保障能力,大力提升气候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总体目标: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备的现代化气象事业框架,进一步提高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行业气象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实现“统筹发展、崛起浙中”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力争我市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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