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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园林式单位”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园林式单位”的通知
(金政发〔2006〕215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开展评定“园林式单位”活动的通知》(金政发〔2000〕53号)精神和“园林式单位”评比标准,经考核验收,决定授予中央储备粮金华直属库、金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江南中学、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当代江南、广厦时代花园、江南明珠、丽泽花园、天龙南国名城、盛世绿园等11家单位“园林式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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