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与。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开展盲人盲文及有声读物阅读。
(2)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场所。
(3)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积极开展集邮、书画、棋类等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使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提高我市特殊艺术水平。
(5)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
(六)社会环境与法制建设
1.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生活领域逐步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继续加大对
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援助。
2.主要措施
(1)加大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氛围。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深入实施“万名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
(4)重视流动人口中的残疾人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5)贯彻实施《
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组建由市民政局、司法局,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参加的残疾人维权机构。完善城乡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切实为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6)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妥善处理残疾人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七)社区残疾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