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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5)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办好金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完善全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机制。
  (6)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站)的作用,开展残疾筛查、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等工作,完善社区康复档案内容管理,实行社区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康复训练网络。
  (二)教育
  1.任务目标
  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国民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到“十一五”期末,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考残疾学生上线录取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残疾人职业训练,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统一部署,统一验收。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金华市特殊教育中心。
  (2)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中、高考录取工作。
  (3)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完成学业。
  (4)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残疾人上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全免费制度。
  (5)开展残疾人扫盲教育,推广中国手语和汉语盲文。
  (三)就业
  1.任务目标
  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就业服务体系,依法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开发公益服务岗位、劳务输出、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经培训的盲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强对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等多种形式劳动就业的指导,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
  (2)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扶持保护政策,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残疾职工待遇,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广泛联系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形成残疾人培训网络。推动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村残疾人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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