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金政发〔2006〕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
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利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全面发展。全市共有22608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2.6%提高到99.12%。1.8万名残疾人接受了劳动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率提高到85%。7000名贫困残疾人通过扶持解决了温饱问题,5281名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举办了金华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并组团参加了浙江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在雅典举行的第十二届残奥会上,我市运动员杜剑平夺得三金三银。扶残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残疾人事业的法律宣传、执法检查得到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始起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村和社区也建立了残疾人协会。无障碍环境建设有了新进展,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和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通过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十五”期间的工作,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理念,贯彻“政府主导,统筹安排,讲求实效,加快发展、走在前列”的方针,努力构建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体系、保障体系、法律维权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配套体系,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政策,努力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