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方案
(并人口发〔2006〕39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和太原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创优政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方案》(并办发〔2006〕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决定于2006年7月至8月底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市育龄群众和办事者满意为标准,按照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效率和服务优先、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着力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完善上解决我市政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依法规范、高效优质、民主公开、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工作目标
以政务公开、效能监督和贯彻
行政许可法、
公务员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结效率和质量。建立和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首长问责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等,实施效率监察,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使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10天时间)
学习内容:要以《
行政许可法》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在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省长于幼军在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在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晋发〔2006〕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19号),学习申维辰书记、张兵生市长在太原市“环境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张兵生市长、李永林副书记在全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太原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政务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