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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太原市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④每季进行一次村务公示,公示情况按时上报乡级计生办备案,群众意见逐项落实解决。
  3乡级计生服务所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
  ①在每月收到《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后,对任务进行梳理,订出本月服务计划,并通知到村(社区)。
  ②根据本月服务计划逐村(社区)落实工作任务。在每月2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填写在《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上,报乡级计生办。
  ③建立服务信息档案,反馈单整理归档。
  附:①太原市计划生育信息引导管理与服务工作流程(见附件三)(略)
  ②《村级信息反馈单》规范内容、《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规范内容(见附件四)
  ③《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见附件五)(略)
  四、微机操作员培训制度
  各级计生局(办)要制定计划生育系统计算机操作、信息网络应用等技能培训规划,切实全面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轮训工作。
  1县乡两级计算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省级以上计生部门的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2建立定期培训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要分级分类进行,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以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附件四
  《村级信息反馈单》规范内容

  为了便于基层把握工作重点,明确管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切实落实好管理服务任务,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工作实际将《村级信息反馈单》反馈内容分为每月反馈、每季度反馈和每半年反馈三类,具体如下:
  1每月信息反馈单内容(村级反馈输出项目):
  ●送药具--新婚后暂不要孩子者、一孩妇女有病暂不宜上环、一孩妇女禁忌症不宜上环、二孩妇女有病暂不宜上环、二多孩妇女禁忌症不宜上环
  ●上环--生育一孩满42天妇女、女方生育过一个孩子、40岁以下二孩妇女暂不宜绝育、40岁以上二(多)孩妇女未措者
  ●结扎--40岁以下二(多)孩妇女(无长措)
  ●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人流)、采取补救措施(引产)
  ●预计出生孩次--怀孕达9个月
  ●领取独生子女证(当年、往年)--有一孩且未领证人员
  ●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年、往年)--欠缴计外生育费人员
  ●孕情随访--40岁以下一孩未上扎妇女、40岁以下二(多)孩未上扎妇女、40岁以下男性绝育半年内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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