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每季度对本辖区内有关婚姻、生育、节育等动态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实。
3县级数据定期变更、审核、上报制度
①每月乡级上报月报数据后,利用信息系统的查询、逻辑审核等功能做好数据核对,排除和修正存在问题。
②核实后的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③汇总数据,每季生成一次季报表,送县级领导及计生行政部门供决策使用。同时按时间要求将数据报表并连同数据上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县级上报市级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之前。
附:①太原市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工作流程(见附件一)(略)
②太原市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流程(见附件二)(略)
三、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
从2006年1月起,我市全面实施微机信息引导管理服务工作,起用由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生成的《村级信息反馈单》。每月人口数据变更完成后,乡级要给基层、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各种信息。村级要按照《村级信息反馈单》,对群众进行服务,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反馈的信息主要包括:
统计信息:统计报表和各种统计分析表。
管理信息: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查孕查环等信息。
服务信息:不同类型妇女的各种服务需求信息。
1乡级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
①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生成准确的月报表后,计生办每月要进行数据备份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为决策提供依据。
②将村级月报表于每月10日前反馈到基层,供基层核实和使用数据。
③在每月10日前,根据要求生成《村级信息反馈单》和《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需提供技术服务的部分)打印并发到村(社区)及乡级计生服务所,指导管理服务。
④将每月2日前收集的《村级信息反馈单》和《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在计算机上进行数据变更后,装订成册、归档。
⑤每季打印各村(社区)村务公开表交各村(社区)公示。
⑥在每月10--30日内,根据《村级信息反馈单》、《乡级计生服务所服务信息反馈单》及乡级月报表情况,检查指导,督导计生工作。
2村级信息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
①按照乡级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生成的《村级信息反馈单》,对提供的管理服务信息进行梳理,在本月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逐事逐人落实。
②每月2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真实、准确地填写在《村级信息反馈单》上,上报乡级计生办。
③根据任务落实情况及入户掌握情况,正确填报村计划生育月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