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下半年政策法规工作几点要求的通知
(并人口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高新、经济区计生办:
省人口计生委于2006年4月29日召开了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政策法规分管领导会议,根据省人口计生委有关领导的安排和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现将2006年下半年政策法规工作的几点要求作一个安排,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办)接此通知后尽快落实,按时报送。
一、关于《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情况的报送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全省要建立二孩审批情况备案制度。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在每个统计年度的每季末将再生育服务审批花名上报市人口计生委,以便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具体格式仍按并人口发〔2006〕4号文件格式报送)。
二、关于生育服务证发放问题
《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服务证》发放,是今年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目前我市在发证工作中,存在着一孩生育不办证的现象。为此,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抓紧下半年的时间,对于2006年度已生育一孩的夫妇,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只要符合条件,抓紧时间补齐手续,进行补办;对于现已怀孕的或新婚待孕的,尽快上门帮助进行办理《生育服务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形成一种为群众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服务证》的制度。同时,每季末将《生育服务证》发放数量逐级上报至市人口计生委。
三、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
省人口计生委要求今年全系统行政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对未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与法制部门积极联系,争取今年6月底前达到所有行政人员均能持证上岗。并,各县(市、区) 在6月底前将各自的行政人员数和已领取《行政执法证》人员数分县、乡两级报市人口计生委发规处。
四、市、县两级开通便民维权热线电话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5〕24号)文件精神,省、市、县三级要开通便民维权热线电话,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热线电话要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咨询解答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的安排,各县(市、区)在5月15日前将便民维权热线电话报市人口计生委发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