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热情、方便、快捷、按时完成各种行政服务事项。①审批《再生育服务证》,除病残儿情况外,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②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初审,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市政务大厅计生窗口;③组织县级独生子女病(伤)残儿医学鉴定,自收到完整材料后,于每年2月和7月底前完成鉴定,鉴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鉴定领导组集体研究得出结论,每年3月10日和8月10日前上报市政务大厅计生窗口;④受理并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自收到完整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上一级鉴定的,自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⑤审查确定村(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及上报,自收到完整资料2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张榜公示,上报市人口计生委;⑥办(受)理其他事项按有关要求完成。
计划生育服务热线电话: 县级政务大厅计生窗口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承诺 为了让群众和基层干部得到热情方便快捷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政务大厅计生服务窗口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和行政代办服务。向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承诺:
1、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疑问;对办理事项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2、热情主动地为群众和基层干部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受理独生子女病(伤)残儿医学鉴定及再生育审批;办(受)理其他有关事宜。
3、热情、方便、快捷、按时完成各种行政服务事项。①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齐全当日内办结;②办理县级《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材料齐全10日内办结;③受理独生子女病(伤)残儿医学鉴定及再生育审批,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办结后5个工作日鉴定结果或证件发到下一级计生部门或本人;④办(受)理其他事项按有关要求完成。
计划生育服务热线电话:
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承诺 为了让群众和基层干部得到热情方便快捷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向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行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疑问;业务处室对办理事项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为群众和基层客观、公正、严格办理以下行政服务事项:《再生育服务证》审批及证件签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市级独生子女病(伤)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鉴定,村(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审核及上报,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3、热情、方便、快捷、按时完成各种行政服务事项。①审批《再生育服务证》,除病残儿情况外,自收到完整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发证;病残儿情况每年审批2次,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完成;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自收到完整材料30个工作日内完成;③市级独生子女病(伤)残儿医学鉴定,自收到完整材料后在每年4月和9月各组织一次鉴定,鉴定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主任会议得出结论;④市级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鉴定,自收到完整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上一级鉴定的,自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⑤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审核上报,自收到完整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质量抽查、数据校验等程序,汇总上报;⑥办(受)理其他事项按有关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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