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关爱女孩行动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是全年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2006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主题“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着眼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积极推动关爱女孩行动,认真组织好知识竞赛、咨询服务、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促进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溺弃拐卖女婴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舆论环境。
(二)各县(市、区)要培养一批关爱女孩行动示范乡(镇、街道),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关爱女孩行动”五项工程(致富工程、成才工程、养老保障工程、安居工程和结对帮扶工程),每县(市、区)至少落实其中一项工程。各县(市、区)推荐特困家庭女孩学生由市进行重点扶助,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三)组织宣讲团巡回演讲,开展“关爱女孩成长、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国家开展的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女孩的氛围。
四、在全市开展争创“新农家”活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争创“新农家”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动力和保障。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开展争创“新农家”活动的意见》(晋人口发〔2006〕4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以“科技兴家、计划生育、文明守法、讲究卫生、家庭和谐、民主进步”为标准的争创“新农家”活动。各县(市、区)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新农家”标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年在全市开展试点工作并树立1000个“新农家”典型示范户,省市对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并挂牌。
五、广泛开展育龄群众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继续加强环境宣传、大众媒体宣传和群众化的社会宣传
(一)加大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提高育龄群众知识知晓率。计生知识应知应会十题(后附《2006年人口计生知识应知应会十题》),是今年省、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市、县、乡级要针对不同人群,制作群众喜闻乐见,适合育龄群众需要的形式多样的计生宣传品,村(社区)要推进计划生育阅报宣传栏、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大型标语宣传的建设及更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育龄群众应知应会十项内容作为主要内容宣传,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使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95%以上,计生知识知晓率按市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在交通主干道、旅游景点、繁华闹市,要继续建立、完善、整修、更新大型的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和公益宣传设施,为全国城市人口和计生改革发展研讨会在我市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