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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7]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梧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加快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7]6号)精神,迅速开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工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政府+企业+农户的建设模式,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努力构建一条以政府为主导,国有民用、公助民办、民办民用,国有与民间相结合、经济与文化相互动、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村文化建设新路子,使文化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创建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文化经济新模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作出贡献。
  二、实施模式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掘、整合和利用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资源,开拓创新,根据实际确定建设模式培育试点,创造性地探索适合本地文化建设并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取得实际成效。
  (一)文化项目带动型。以当地文化资源和条件为基础,以文化项目建设为契机,通过做强做大文化项目,使文化项目与农村建设融为一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民族生态文化型。以当地文化遗产为依托,以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为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文化活动,实现民族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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