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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5.团委: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等活动,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6.残联:做好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专项资助工作。
  7.农村信用联社:针对农村地区实施好助学贷款项目,扩大贷款覆盖面,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贷款工作。
  四、市本级2007年拟开展的各项筹资活动
  (一)开展“关注贫困大学新生系列报道”活动。由梧州电视台、梧州电台、梧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共同负责,活动时间从6月至9月。
  (二)开展“有爱就有希望”捐资助学活动。由市教育局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市教育局自定。
  (三)开展“送温暖爱心助学”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总工会自定。
  (四)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青年企业家情系贫困学子”活动,由团市委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团市委自定。
  (五)开展“春蕾行动”、“巾帼助学”活动,由市妇联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市妇联自定。
  (六)开展以自愿原则为基础的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募捐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市直机关工委自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加强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工作的领导。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助学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创造性地做好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大学新生入学工作,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捐资助学活动,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动员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积极参与和支持资助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任何部门、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入学补助资金和社会各界的捐助,不准徇私舞弊,确保专款专用和资助公平、公正。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学校入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四)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实施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贫困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于当年10月5日前将本年度的资助工作情况(包括入学补助资金的使用、受资助者的情况汇总、资助工作的开展)形成专题报表,上报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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