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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2.指导各高中、职业中学做好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资料档案;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界定工作,明确需资助的大学新生。
  3.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每年高考前将我市的资助政策告知全体应届毕业生,使每名参加高考的学生都了解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特别是在高考招生期间,要加强宣传力度,向社会和毕业生广泛宣传对贫困新生的资助政策,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积极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筹集助学资金;并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贫困新生入学资助;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
  (三)财政部门
  市、县(市)财政局要统筹管好、用好自治区、市、县(市)安排的专项补助经费和社会各界筹集的并缴入财政的捐款,并在7月底前足额到位,及时下拨。对下拨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各高中及职业中学
  1.要在教育、民政、劳动保障、总工会、残联、扶贫等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统一的界定标准,对在校生的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5月底前建立起参加高考的贫困毕业生资料档案库,为高考结束后及时对贫困新生提供入学补助资金及进入大学后继续获得后续帮助做好材料准备。
  2.要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在普通高等院校开学前及时按各辖区的实施细则将资助金额发放给受资助的学生;有受资助学生的各中学要做好受资助学生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建立跟踪管理受资助学生的工作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用到实处。
  3.积极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五)梧州学院
  今年要扎实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要坚决制止校内的教育乱收费,努力降低办学成本,大力开展校内的勤工俭学活动,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六)其他有关部门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机制,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工作,特别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使在入学报到后能顺利完成学业。
  1.民政:做好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2.扶贫: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实施“扶贫助学”项目,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3.工会: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做好下岗职工家庭及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4.妇联:开展“春蕾计划”、“巾帼助学”等活动,做好贫困家庭女生上学的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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