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强化城市公共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管理立法,建立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执法体系,形成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科学界定市与区县管理职能定位,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城市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实现市容管理、交通管理、公用事业发展的规范、有序。
(六)健全“三农”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全面落实有关农业、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着眼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相关法律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加大农村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农机安全等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制度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
23、健全各项护农惠农制度措施。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维护和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集体经济监管,规范集体经济行为。突出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有序发展。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更多地运用调解方式处理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营造法治氛围
24、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机制。贯彻落实《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学法制度,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评估考核和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以及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5、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整合各类宣传力量和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组织“法律人在行动”活动,打造“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18法律广场”活动平台,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律宣传与城市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