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发展环境。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加强和规范资本、产权交易、房地产、建设、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类要素市场监管。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各种市场主体的行为。强化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有效监管。
10、健全社会信用,建设诚信南京。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政府部门监控信息的互通互联,健全和完善以数据收集、使用和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综合系统,努力建成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与国情相适应、体现南京特色、满足市场需求的统一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开展信用等级评估、报告、咨询服务,采取综合手段,褒奖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
11、保障经济安全,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升产业安全意识。健全国际贸易争端预警机制,善于通过国际通行规则解决争端,灵活应对贸易壁垒。加强农畜产品防疫、检疫和有毒物质残留检验,健全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质量认证工作机制。完善金融、能源、土地资源安全机制,实现有序供给和可持续利用。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危害经济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12、依法从事经营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事经营和管理。贯彻落实工会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推进厂务公开,积极创新和拓展发挥工会、职代会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切实落实劳动、环保等法律制度,提高企业市场经营的社会效益。规范中介组织行业发展。
(三)健全自主创新制度机制,重点形成鲜明文化特色
13、推动科技创新。构建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的运行,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实施“名牌战略”,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落实有关税收、人才等激励政策。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撑。
14、完善教育发展制度保障。坚持教育优先,严格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建设教育名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建设。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对各类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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