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2007-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
(宁委发(2007)23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南京市2007-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2007年6月4日
南京市2007-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
宪法确定的基本治国方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依法治市,是我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
近年来,南京在更高层次上实施依法治市战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入宣传发动,狠抓任务落实,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全省继续保持了领先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7-2010年,是南京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京,对于南京赢得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新突破,建设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法治建设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互动并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根据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决议》要求,以《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进程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规律,坚持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与促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紧密结合,深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江苏合格区县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推进形成公正健全的法治体系,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