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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宁波市服务业工作要点及部门分工的通知

  从2007年开始,在整合、优化现有服务业扶持资金、提高现有专项资金绩效的基础上,统筹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收益和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研究出台《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各县(市)、区也要根据上述精神,加大投入,扶持服务业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的精神,分类进行服务业重点领域促进政策的深化研究。探索水、电、土地等要素资源配置的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发展服务业政策扶持体系。
  (五)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与引进
  加快服务业人才体系的建设,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多途径引进熟悉服务业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各类人才。多方式吸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各类中介、国际贸易和高端商务服务业等高层次专业服务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聘用海外优秀人才。加强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岗位职业培训和普通高等院校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六)加强服务业形势分析与考评
  完善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把发展服务业作为各县(市)、区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网络,完善制度,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形势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评估制度,发布《2007年宁波市服务业发展评估报告》。
  二、部门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1.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2.完成《宁波市“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课题。
  (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会同市委政策研究室开展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政策研究,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2.按照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深入分析梅山岛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意义,明确梅山岛的功能定位与模式选择,提出梅山岛开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对策措施。
  (三)市发改委:1.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和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2.编制完成《宁波市休闲产业发展规划》、《宁波市航空物流发展规划》等规划课题,开展梅山岛开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综合协调、衔接平衡服务业各专项子规划。3.加强服务业形势跟踪分析,完善服务业定期分析制度,通过指标体系的设计与创新,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服务业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发布《2007年宁波市服务业发展评估报告》。4.继续规范服务业价格行为,研究制订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5.酝酿组建宁波市服务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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