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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7]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粤办函[2006]68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尾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汕尾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更名后,委员会的职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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