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全面核准、界定行政职能职权的基础上,制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编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
四、进一步推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是指针对部分人和事,不必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有关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指引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市监察局要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
五、进一步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要抓紧制订《关于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的意见》。建设市、县、镇、村四级便民服务平台,即在县、镇、村设置代理机构,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形成四级代理网络,依法全程为申办人无偿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进一步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在总结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陆河县人民政府做好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适时召开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现场会,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陆河县政府负责。
七、进一步加强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选择供电、供水、医疗卫生、教育等群众普遍关心的公用事业单位为我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试点单位,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理公开制度的意见》。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八、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粤府办[2006]62号)的要求,要抓紧制定《汕尾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11月开始,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九、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派出督导组,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情况;12月份,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