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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11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省局(联系人:韩东祥 电话:029-87294271)。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党坚持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我们衷心拥护胡锦涛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热情增强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有效遏制,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未来十几年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真正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障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要认清肩负的职责使命,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言危思进,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不懈努力,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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