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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涉农)开展创建“无计划外多孩生育,无政策外生育,无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活动的实施方案

太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涉农)开展创建“无计划外多孩生育,无政策外生育,无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活动的实施方案
(并人口发[2006]6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办):
  2005年,省政府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计划外多孩生育,无政策外生育,无党员干部违纪超生”(以下简称“三无”)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涌现出了一批“三无”街道(涉农),为全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决定在全面推进整体工作的同时,2006年,在全市乡、镇、街道(涉农),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 “三无” 活动。
  一、指导思想
  创建“三无”乡、镇、街道(涉农)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目标,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抓重点,攻难点,扎实工作,积极创新,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创一流水平并跨入全国先进行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标准
  “三无”乡、镇、街道(涉农)的标准为:①全乡、镇、街道(涉农)党员、干部,包括村(社区)党员干部无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②全乡、镇、街道(涉农)无政策外多孩出生;③全乡、镇、街道(涉农)无政策外二孩出生。
  三、指标设置
  (见表1)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开展创建“三无”乡、镇、街道(涉农)活动是2006年度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将创“三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规划,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搞好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全民性的社会工作,完成目标责任,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因此,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创建“三无”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创建“三无”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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