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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辽宁“普臣商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辽宁“普臣商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6]111号)


沈阳普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辽宁“普臣商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将辽宁“普臣商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洁、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和中央空调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单位要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并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监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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