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中华寺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沈价发[2006]117号)
沈阳中华寺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中华寺风景区门票及停车场停车费定价申请书》收悉。为支持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发展我市旅游事业,根据《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辽价发[2005]3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1. 门票基准价格每人次20元,为最高限价。根据季节变化,淡季门票价格下浮幅度由企业自行确定。
2. 对旅游团队实行优惠票价,优惠幅度由企业自行确定。
3. 对儿童、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游览群体的门票优惠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接到本批复后,请你单位到所在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一个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