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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11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矿业秩序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表明,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已成为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但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会议提出的实行治乱、治散、治本同步推进,加大矿产资源整合,有效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等工作方法,对于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做好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并深入贯彻好会议精神,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和畏难厌战情绪等问题,按照国家和我省整顿和规范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好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安全监管和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工作,积极参与和配合搞好下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力做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4号)、《关于做好200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6]21号)、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35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矿业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和安全状况较差的潼关金矿区,洛南钼矿区,凤县、旬阳铅锌矿区,略阳、宁强多金属矿区等的整治工作,将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安全准入程序和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作为重点,积极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促进矿产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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