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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长制”管理工作意见


  (四)以创新争先的精神推进“路长制”管理,打造精品,营造亮点。各区政府、路长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区域、责任路段的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管理成效。积极开展争创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要根据省城管创优以及省级示范路、达标路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精心组织,确保年内创建3条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9条市级“市容管理示范路”,使我市争创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方法步骤

  (一)充分发动。召开“路长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总结2006年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表彰奖励工作积极、事迹突出、成绩优秀的地区、单位及个人,部署2007年度“路长制”管理工作,向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下达目标任务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制订方案。坚持市级指导监督、以块和路长责任单位为主的管理模式。各区政府要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充分体现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导作用,对辖区内“路长制”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路长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分析研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要分别制订详细的支路口整治、广告整治、长效管理以及争创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的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及工作要求;要整合街道、社居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强化城管、市政、环卫、绿化、公安、建设、规划、交通等与主要道路挂钩的职能部门专业管理,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各路长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的优势,积极履行路长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责任;根据责任路段的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发动相关街道、社居委、沿街单位业主以及职能部门,高标准地开展逐项整治,定期检查、定期分析、适时推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各区、各路长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容环境整治办公室。

  (三)落实行动。以块为主,集中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相关力量,对路长制管理道路两侧及支路口非法广告、违法建设、多发性显见性违章等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形象明显提升。

  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个个动手的良好氛围。同时,以块为主,组织路长单位对路长制管理道路两侧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摸底,为教育整改和集中整治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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