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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梅州市2005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情况报告的通知


  (三)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有成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卫〔2003〕32号)精神,各地均能将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特别是在《责任制》施行以后,不断加快规范化门诊建设步伐。大埔县卫生局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对每个卫生院拨出3000元建设启动资金,对已完成规范化门诊建设的卫生院给予2万元补助,目前,全县20个卫生院已有18个卫生院的预防接种门诊通过评审验收,完成率达90%。到2005年底止,全市共报告建成规范化门诊121间,完成总计划的71.18%,其中通过评审验收的有71间。规范化门诊的建立,有效地改善了预防接种的条件,为安全接种、减少和防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乡镇未制定本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未明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人。

  (二)资料管理、归档不够完善。检查的16间卫生院均有不同程度的资料欠缺。计划免疫卡册管理较混乱,卡证不符现象严重,特别是五华县华阳镇、兴宁市径心镇。门诊日志普遍存在项目不完整、字迹潦草、病名不规范等现象。

  (三)预防接种加强免疫工作不够落实。除梅江区城西办事处、兴宁市新陂镇、大埔县桃源外,其余单位均存在加强接种率未达到要求的现象,五华县华阳镇、长布镇4周岁和6周岁儿童的加强免疫基本未开展。流动儿童漏卡证现象严重。

  (四)疫苗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卫生院未建立疫苗购销存明细账或账目不清、登记项目不齐、种类不全(如计划内、外乙肝疫苗未分开管理等)。蕉岭城镇卫生院有来源不明的甲肝疫苗,请蕉岭县卫生局查处。

  (五)部分乡镇卫生院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上报法定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严重。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一)切实落实疾控工作责任制。各地要严格对照《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量化标准》,逐项抓好本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强防保组建设,保证人员、设备、房屋的落实,并将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实行量化考核管理。同时规范预防接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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