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
在实施市人大议案过程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议案预期目标和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崩岗侵蚀仍然严重,治理任务仍然艰巨。通过十多年来的连续治理,面状、沟状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但崩岗侵蚀仍比较严重,在前期已经治理的崩岗中仍处于活动型的约占80%,所修建的谷坊、拦沙坝等防护工程大部分接近淤满,这些工程如不及时维修加固提高,容易损毁、跨坝,从而造成新的危害。据最新崩岗调查数据,目前全市仍有崩岗54027座、须防治的面积为593平方公里,治理任务仍然相当繁重。二是部分水利设施急需维修加固。随着水土保持防护工程拦蓄了下山泥沙,造成流域内下游河床及部分陂头、涵闸,圳道、护岸等水利设施基础被下切、淘空而崩塌,急需进行进一步的维修加固。三是林分结构单一。在前期治理过程中种植的树种主要以针叶树为主,林分结构单一,与当前实施“绿满梅州”大行动的要求不相符,急需进行改造,补种一些阔叶树种,以营造良好的生态景观。四是水土保持经费投入不足,治理进度缓慢。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水土流失的治理进度缓慢,造成原有的水土流失面积未治理完毕,新的自然流失又发生,治理进度慢于流失发生的速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监督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新一轮开发建设热潮的到来,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没有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存在乱挖、乱采、乱倒弃渣现象,有些则防护措施不到位,人为新的水土流失时有发生。
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性、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我市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根据我市目前水土流失现状和治理情况,继续实施把水土保持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显得非常必要。我市水土流失的治理过程表明,治理水土流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如果没有稳定的投入,治理工作便会时断时续,水土流失难以根治。只有长期的稳定的投入,坚持连续的治理,水土流失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治理成果才能得到巩固。因此,为进一步做好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应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制订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