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土流失基本情况
我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属韩江上游,总面积1583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面积1255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9%,是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山区丘陵市。由于受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市形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一直是广东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省水利厅1999年公布的遥感遥测数据,目前我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1863.3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1.8%,其中人为侵蚀面积 137.92平方公里,自然侵蚀面积1725.43平方公里。在自然侵蚀水土流失面积中,面状侵蚀面积799.58平方公里,沟状侵蚀面积481.55平方公里,崩岗侵蚀面积444.33平方公里。在崩岗流失中,宽深10米以上的大崩岗有34208处,具有数量多、规模大、范围广、侵蚀剧烈、危害严重等特点,“晴天张牙舞爪、雨天头破血流”便是昔日水土流失区的真实写照。
二、实施情况和成效
五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实行以乡镇为单位、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据统计,在实施市人大议案过程中,共投入治理经费2910万元,其中市人大议案专款补助400万元,省投资1185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1325万元。治理小流域共95条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98.2平方公里,其中新增治理面积312.2平方公里,维修巩固提高面积1086平方公里,工程量包括修复陂头97座,圳道、护岸0.9万米,修建谷坊650座,拦沙坝92条,沟洫1.2万米,营造水保林6.8万亩, 种植经济林果0.85万亩,种植牧草1.05万亩,完成土方63.4万方,石方5.5万方。通过连续多年实施省、市人大整治水土流失议案,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取得了明显的拦沙蓄水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了除害兴利、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产、促进山区经济发展、治穷致富的目的,使水土流失区呈现出一片山青水绿的良好生态景观,实现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山区人民逐步走上了脱贫奔康的道路。
(一)控制了水土流失。
林草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合理配置,形成了完善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起到了较好的拦沙蓄水作用,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据调查测算,五年来全市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保水量达2150万立方米,累计拦蓄泥沙总量280万吨,由于拦蓄了大量的泥沙,减少了塘库、河道、圳道等水利设施的淤积,治理区下游河床普遍下降了0.3~1.0米。